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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再生育的7大注意事项

2016-01-11 17:44:33 出处:乖乖网 作者:猫咪 剖腹产
标签: 剖腹产    剖腹产后注意事项   

二胎政策全面开放,许多家庭都开始了孕育二孩的脚步,无论曾经的大娃给家里带来了多大的负担,为了1+1=4,很多家庭做足了准备。可见,二胎给人们带来的冲击有多大,小编还是要提醒蠢蠢欲动的亲们,如果大娃是剖腹产出生,再生育,7大注意要牢记。

其实每个女性的身体条件不一样,决定剖腹产几次或者多久再生适合是取决于女性剖腹产后子宫恢复情况,如果女性剖腹产后子宫恢复良好或者女性自身恢复能力强的话,剖腹产后再生可以不用等到两年,也不用担心第三次剖腹,但还是有很多注意事项需要提醒广大女性。

1、剖腹产后再生育,需在两年后再孕,再生。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因此,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2、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3、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妊娠月份的增加,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4、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

5、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也就是第三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7、第三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三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三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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