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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被老公抛弃,我应如何维权?

浏览 9 次    回复 3 个    标签: 离婚   夫妻感情  

2013年,我被诊断为肾功能衰竭。见我病情难以治愈,丈夫张某弃我去外地打工。我向亲友筹借医疗费用16余万元。前段时间,张某突然回家向我提出离婚要求。我不同意,觉得他构成了遗弃罪,并要求他给付我医疗费。请问,法律会支持我吗?

最佳答案
lilyzhang8080

我国《刑法》对遗弃罪有着严格的规定,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能构成。而情节恶劣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被害人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由于遗弃而致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你丈夫之行为虽受道德谴责,但若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则不构成遗弃罪。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你们的感情未到达破裂程度,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你在重病期间需要照顾等因素,会支持你不同意离婚的主张。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如其拒绝尽扶养义务,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获得抚养费等。另外,你因治病借款16万余元,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应属于你们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张某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015-02-04 15:29:05
其他答案(共 3 条)
吃十六方

通过法院! 

2015-02-04 16:42:57
夜雨伶

可以要求对方给一定的经济帮助 

2015-02-04 16: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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